蕲春启动30天城区禁鞭专项整治

11月24日,蕲春县召开全县城区禁鞭工作会议,进一步巩固禁鞭成果,严防违规燃放现象反弹,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推进文明蕲春建设。

根据《蕲春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和《蕲春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蕲春县将于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开展为期30天的城区禁鞭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宣传发动、清理整顿、查处打处”三项任务同步推进、贯穿始终,实现宣传全覆盖、源头零容忍、执法强震慑三大目标。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为:西起蕲河与杏林大道交汇处,沿蕲河东岸(含坝体),至高德畈村高芝路;北起高芝路西端,经李嘴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鹞鹰岩水库大坝、雨松庵脚至麻武连接线管上湾桥;东起管上湾桥经三码河村村级道路至长城驾校,沿老柳界公路至绕城公路交汇处;南起绕城公路东端,至走竹路、杏林大道与蕲河交汇处的围合区域。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乡镇和村(社区)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深刻把握城区禁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实施城区禁鞭,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改善群众生活品质。要聚焦关键,精准发力,全面落实城区禁鞭工作的硬举措,做到宣传发动铺天盖地、清理整顿彻底坚决、查处打处从严从快、长效管控持之以恒,确保取得实效。要强化担当,压实责任,广泛凝聚城区禁鞭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办、协同联动,拧紧责任链条,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构建起“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属地负责、单位自律、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区生态环境,促进蕲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专班组长毛红志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专班副组长朱朝辉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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