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禁捕 共护长江 | 从“捕鱼者”到“补鱼人” 4560尾优质鱼苗投入长江

1月15日,长江团风段水域见证了一场特殊的生态修复仪式。两名曾因非法捕捞被查处的当事人,在执法部门监督下将4560尾优质鱼苗投入长江,以实际行动完成从“生态破坏者”到“生态修复者”的蜕变。

经查,这两名当事人在举水河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破坏了渔业资源自然繁衍和水域生态平衡。案件办理中,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原则,通过释法说理让当事人深刻认识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内涵。

团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谌青松

对于非法捕捞行为,既要依法严惩形成震慑,也要引导违法行为人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通过让破坏者亲身参与生态修复,既弥补了环境损害,更起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育作用。

在法治教育感召下,两名当事人主动提出以增殖放流方式弥补过错。在水产专家指导下,他们精心选购了鲢鱼、草鱼等长江适生鱼苗。放流当日,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共同见证,鱼苗跃入江中为受损生态注入生机。

违法行为人曹某表示:“通过这次活动,真切感受到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长江禁渔规定,不仅自己不再触碰法律红线,还会主动向身边人宣传生态保护知识,争当长江生态的守护者。”

此次活动是“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保护模式的生动实践。

团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中队队长 何智焰

我们将持续加大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销售禁用渔具等违法行为,同时不断完善生态修复机制,鼓励更多违法行为人通过增殖放流、公益服务等方式弥补生态损害,凝聚全社会共同守护长江碧水的合力,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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