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黄州区法院执行干警远赴河南,依法办理一起涉茶叶公司跨省执行案件,在严格依法履职的基础上,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柔性化解矛盾纠纷,以暖心举措帮扶困境企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中,被执行人为河南省某茶叶公司,受市场环境波动、经营周转不畅等多重客观因素影响,企业陷入经营困境,资金链持续紧张,暂不具备一次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能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黄州区法院坚持实事求是、审慎执行原则,为全面摸清企业真实经营状况,避免因执行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存发展,执行干警驱车赶赴该茶叶公司生产经营现场开展实地核查。
在企业经营现场,执行干警逐一查看公司经营场所、清点产品库存、核查财务运转情况,与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深入沟通。经详细核实,确认该茶叶公司并非恶意逃避执行义务,而是受客观环境影响陷入发展窘境。企业负责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意愿强烈,只是暂时无足额履行能力。为切实达成“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目标,兼顾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与被执行人企业生存发展,执行法官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被执行人细致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履行义务的必要性,引导并督促其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分期履行计划;另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客观通报企业实际经营困境,耐心开展沟通劝解工作,积极争取申请执行人的理解与包容。
经过执行法官数小时的耐心调解、居中斡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明确约定被执行人分期履行案款。这份执行和解协议,既为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提供了坚实保障,也为陷入困境的茶叶公司留出了经营周转、恢复发展的空间,找准了法律刚性与司法温情的平衡点。
来源:黄冈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刘修齐
编辑:汪泽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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