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近年来,电动车、摩托车因其便捷、经济、环保的特性,已成为我市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随着保有量激增,部分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无牌无证、非法改装、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更直接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损害了黄冈这座城市的文明形象。
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守护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平安,黄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26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微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本次整治范围涵盖电动自行车、二(三)轮摩托车(含电动)、农用三轮车、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超标电动车及老年代步车等。我们将重点查处以下五类违法行为:一是严查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车辆违法上路行为;二是严查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掉头、酒驾醉驾、超速行驶以及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三是严查超员超载、违法载人载物行为;四是严查非法加装遮阳伞(篷)、改装动力、拼装改型等行为;五是严查占道违停、占用盲道、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在此,我们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诚挚倡议:
一、争做守法出行的“践行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拒绝购买、驾驶非标车辆;坚决杜绝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请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停车时,请自觉入位、规范停放,让文明出行成为习惯。
二、争做交通安全的“守护者”。请自觉抵制交通陋习,不乘坐非法营运或违规行驶的“小微车辆”,不纵容亲友的交通违法行为。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严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系好家庭安全的“第一粒扣子”。
三、争做文明交通的“传播者”。请主动向家人、亲友、邻里宣传“小微车辆”违法的危害性及本次专项整治的要求,分享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意义,引导身边人增强“知危险、会避险”的自我保护能力,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遵守法规”的社会氛围。
本次专项整治将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宽严相济”的原则。对情节轻微、首次违法的,以批评教育、劝导纠正为主;对多次违法、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从严处罚。同时,我们将持续优化便民服务,推行驾考服务、“带牌销售”、“节日不打烊”等举措,全力为群众办理车辆登记上牌、驾驶证申领提供最大便利。
平安是民生之本,文明是城市之魂。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配合专项整治,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守护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平安黄冈”、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贡献一份力量!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黄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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