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祭扫踏青车流人流交织,市公安系统坚持超前谋划、全警动员、精准施策,抓细抓实清明期间各项安保维稳措施,全力守护群众平安过节。4月4日至6日,全市未发生重大案事件,未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清明节前,市公安局提前召开专题调度会,制订专项安保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各级责任。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实行分片包干制度,下沉至重点墓区、热门景区、交通枢纽等关键区域,现场督导检查安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交管部门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引导群众合理规划行程;对辖区多条高速、重点拥堵墓区及热门景点,实行“一路一策、一域一策”精准管控;在重点路段、关键节点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在24处大型公墓严格落实“一墓区、一方案、一专班、一领导”安保标准,安排驻点警力全程值守,维护祭扫现场秩序。
节日期间,公安系统全面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日均投入警力1000余人次。民警辅警深入社区、乡村,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聚焦邻里纠纷、祭扫相关纠纷等重点类型,耐心开展调解疏导,累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44起。
全市公安机关在25家4A级及以上景区精准投放警力180余名,常态化开展街面巡防管控,为群众提供寻物、指路、应急救助等暖心服务。针对春季森林火险高发特点,组织221名派出所民警辅警驻守142个森林消防卡点,实行全天候巡查管控。清明节期间,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刑事案件。
来源:黄冈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何国顺 通讯员何玉洁
编辑:汪泽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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