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让农户用上“放心种”

   “目前全县种子经营店的备案手续都办齐了,销售台账也实现了规范化登记。”日前,黄梅县检察院收到相关行政机关的回复。   

今年3月,黄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开展实地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种子经营店存在未按规定落实备案要求、销售未备案农作物种子等情况。    “劣质、未经审定的农作物种子一旦流入市场,可能引发减产、亏损,不仅损害农民切身利益,还会破坏种植结构,威胁国家粮食安全。”承办检察官江涛说。   

 随后,黄梅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排查整治,实现备案覆盖;强化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核查整改,督促涉案经营主体完成备案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县种子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未备案经营主体逐一现场指导、告知备案流程和所需材料。目前,全县36家实际经营主体均已完成备案,备案品种达175个。同时相关行政机关还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种子销售台账管理制度,实现种子销售全程可追溯。  

  “以前总以为种子只要品种好、出芽率高就行,没把备案当回事。现在才弄明白,给种子做好备案,既是对农户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一名种子经营店店主对前来“回头看”的检察干警感慨道。   

 黄梅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聚焦农资安全、粮食安全等重点领域,筑牢农业生产安全防线,为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黄冈日报

作者:汪佳慧

编辑:瞿慧一 何国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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