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区部分路口启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点位的公告

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在城区以下路口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记录其交通违法证据并依法处罚:

1、赤壁大道与世纪大道

2、106国道与世纪大道

3、106国道与泛波路

4、106国道与东兴路

5、207省道与迎宾路 

6、207省道与张扬路 

7、207省道与货站路

8、207省道与园区四号路

上述8处路口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自即日起启用。望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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