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在城区以下路口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记录其交通违法证据并依法处罚:
1、赤壁大道与世纪大道
2、106国道与世纪大道
3、106国道与泛波路
4、106国道与东兴路
5、207省道与迎宾路
6、207省道与张扬路
7、207省道与货站路
8、207省道与园区四号路
上述8处路口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自即日起启用。望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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