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市县乡三级实现公开全覆盖
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截至3月31日,我市已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和市县政府部门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公开全覆盖,公开链接达465条,报送率、公开率均达100%。
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每年市委、市政府均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市政府工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纳入报告主体范围,实现全覆盖、无遗漏。为提升年度报告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市司法局精准发力、严把“三关”,推动年度报告制度高质量落地。
严把主体责任落实关,做到“应报尽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情况作为年度述法、法治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法治建设评价细则,推动层层抓落实。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组织起草、提请审定、收集报送和公开公示等有关工作,确保年度报告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严把报告起草质量关,做到“精准报告”。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重点解读年度报告主体、时限要求、标题规范等基本要求。提前发布专项工作通知,统一细化报告内容,明确共同报告事项,涵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法治政府对法治社会的带动等内容,体现报告的综合性。明确必须报告事项,如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顾问作用发挥、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等,要求数据详尽、重点突出,体现报告的针对性。聚焦黄冈特色,总结提炼率先探索、先行先试的法治实践,体现报告的创新性,全方位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严把公开监督增效关,做到“公开促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部署市、县两级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台账,设置公开专栏。安排法治督察员开展网络巡检,确保按期公开率达100%。分层级评选出优秀年度报告,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来源:黄冈日报
作者:朱晓珺
编辑:瞿慧一 何国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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