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楚天风纪》2017年第9期刊发黄梅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海霞署名文章《落实“三项制度” 破解信访难题》,现全文转载如下,以飨读者。

落实“三项制度” 破解信访难题
黄梅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王海霞
近年来,黄梅县纪委探索实行信访代理、双向承诺和信访听证“三项制度”, 妥善处理群众来访,积极破解信访难题。2016年以来,成功化解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12起,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落实信访代理制,让群众动嘴、干部跑腿
通过信访代理变“等群众上访”为“替群众跑腿”,解决不会访、无序访和跑弯路的问题。
1、健全了三级代理网络。全县推行县、乡、村三级信访代理制:村级按照有场所、有牌子、有接访员、有制度、有台帐等“五有”标准,建立村级信访接待室;乡镇按照有场所、有牌子、有接访员、有制度、有台帐、有电脑、有电话、有传真机、有经费等“九有”标准,建立信访举报中心;县纪委加强领导,实行书记直管、领导接访制,在16个乡镇和城区统一设置信访举报箱107个。确立了归口管理、分类签批、逐级转办、扎实督办、定期分析、销号存档“六步法”信访处置程序,全县基本构建了“村为基础、乡镇排查、全县综合协调”的三级联动代理网络格局。
2、配强了代理队伍。结合基层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实现全县987个基层党支部信访代理员全覆盖。给村级信访代理员(村纪检委员)发放误工补助,充分调动信访代理的积极性。2016年初,蔡山镇某村信访代理员向镇纪委反映该村书记利用请村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到酒店吃喝的方式,软硬兼施,将湖田承包合同由大会确定的5年私自改为10年的问题。该镇纪委迅速调查核实,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给予该村书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完善了代理措施。坚持实行台账管理。信访代理员一人一本工作台账,工作周纪实、月报表、季汇报、年考核,做到“全程留痕”。坚持干部下访指导。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定期深入到村组调查了解情况,指导基层信访代理工作。坚持定期梳理排查。乡镇党委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信访工作,通报不安全因素,排查信访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共183件,信访代理21件,80%以上都得到妥善处理,信访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落实双向承诺制,让信访人放心、给干部加压
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本着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原则签订承诺书。通过双向承诺让信访群众吃上“定心丸”,坐等调查处理结果;承办单位自加压力,认真履职尽责,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回复,解决同一问题重复访、越级访、多头访问题。
在落实双向承诺制上重点把握了三个环节。一是在承诺前做到“四个核实”(核实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严格把关、慎重承诺,做到有诺必行、一诺千金;二是对于签订双向承诺的信访件,采取“四定四包”措施履行承诺(即定责任单位、定办案人员、定调处方案、定结案时间;包调查、包处理、包疏导教育、包结案息访);三是对于调查完结的信访问题,公开答复,阳光反馈,兑现承诺。2016年12月,黄梅镇某村会计带领3名群众到县纪委反映该村书记挪用公款6.1万元至今未还等问题。县纪委综合研判后与来访人签订双向承诺书,承诺60天内答复,60天内同一事项不再上访。同时落实“四定四包”措施,将该信访件交给第三协作区办理。经过初步核实,2017年1月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该村书记潘某进行立案审查。

王海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针对群众来访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方案
三、落实信访听证制,推进阳光信访、平等对话
信访听证的实质是在双方尊重事实、尊重证据的基础上,立足信息公开、平等对话,让各方有机会阐述自己的观点,消除因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误解,达到疏通矛盾、消除疑惑、息诉罢访的效果。
1、严格界定听证范围。进一步完善了《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听证办法》,明确了听证的原则、范围、程序以及听证参加人和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2、分级实施信访听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信访听证的主持单位,组织实施信访听证。主持人对其所主持的听证会负直接责任,有权对听证中出现的程序问题作出处理。根据信访反映的问题类型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村(社区)监督员、司法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听证会。
3、固定信访听证程序。首先由信访人陈述问题及诉求,承办单位公开调查事实、认定结论和处理意见,公开相关政策、法律依据,各方发表意见。然后进行申辩和质证,相关人员进行公开评议,形成结论。最后由主持人宣布听证会中止、延期或者结束,制作听证笔录,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听证结束后写出听证报告,由信访主持单位督促听证结论落实。截止目前,黄梅县纪委已开展“信访听证”20余次,化解了多起集体访、重复访、越级访。2016年6月,县纪委针对反映苦竹乡某村支部书记的信访件经乡纪委多次调查回复仍未息访的情况,安排纪检监察二室重新调查,并召开信访听证会。经过4个多小时听证,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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